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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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信息来源: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5-18

    为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规定。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和志愿填报

    二、考生电子档案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五、考试

    六、招生章程

    七、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八、录 取

    九、信息公开公示

    十、招生管理职责

    十一、招生经费

    十二、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十三、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