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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7年招生录取(吉林、湖南、河南)工作简讯13

作者:admin 来源:招生就业处 日期:2017年8月2日 人气:1577

    一、我院在吉林省的美术文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53人,文化课最高分387分,最低分196分;专业课成绩最高分319,最低分211;综合成绩最高分515.4分,最低分447.4分;完成计划。

    二、我院在吉林省的编导文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35人,文化课最高分336分,最低分213分;专业课成绩最高分210.67,最低分119.67;完成计划。

    三、我院在吉林省的美术理工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13人,文化课最高分349分,最低分255分;专业课成绩最高分312,最低分221;综合成绩最高分482.4分,最低分435分;完成计划。

    四、我院在吉林省的编导理工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20人,文化课最高分343分,最低分200分;专业课成绩最高分204,最低分175;完成计划。

    五、我院在湖南省的普通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文科考生6人,最高分:484分,最低分:463;完成计划。

    六、我院在河南省的普通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文科考生21人,最高分:456分,最低分:418;完成计划。

    考生录取结果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