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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8年招生录取(湖北、四川)工作简讯15

作者:admin 来源:招生办公室 日期:2018年8月3日 人气:990

    一、我院在湖北省的文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文史类考生22人,录取成绩最高分:505分,最低分:456分,完成计划。

    二、我院在湖北省的理工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理工类考生17人,录取成绩最高分:430分,最低分:391分,完成计划。

    三、我院在湖北的编导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编导考生1人,文化最高分:424分,最低分:424分;专业成绩最高分:248.43,最低分248.43,完成计划。

    四、我院在四川省的理工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理工类考生18人,录取成绩最高分:510分,最低分:485分,完成计划。

   考生录取结果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