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对提前录取的院校,按照不同层次和特点,分别确定每个学校的控制分数线,招生学校按有关规定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数,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一批录取院校,主要是全国重点大学,还有部分经批准的院校,如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外交学院、西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北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收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院校(专业),以及各省所属的师范院校。第一批录取的院校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二批录取院校,主要是一般本科院校。该批录取院校,专业数量多,招生数量也最大。第二批录取院校实行“根据志愿,按比例投档”的录取办法。 第三批录取院校,主要是专科类院校和本科院校中的专科类专业。有些省(区、市)还将面向地区(市)招生的专科学校、职业大学、电大普通班等也并入第三批录取院校。第三批录取院校实行分段录取的办法。 这四批院校在录取过程中是四个互不影响的独立过程。也就是说,从提前录取的院校开始,在每一批录取工作结束后,对未录取考生档案再重新整理,然后才开始下一批的录取工作, 上一批录取没有结束,不得进行下一批录取。不同批的录取学校,考生在报考志愿时相互间没有联系,也互不影响。国家规定在录取时分批进行,但对每一批院校中可以选择几个志愿学校及专业,各地可以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有的省市还设计了几个平行志愿来方便考生, 考生要在老师的指导下严格按志愿表设置栏目进行填写。
(摘自:阳光高考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