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在广东省(物理科目组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7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83.087,完成计划。 二、我校在广东省(历史科目组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18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69.113,完成计划。 三、我校在湖南省的普通类(首选物理)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6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19,完成计划。 四、我校在辽宁省(物理科目组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物理类考生52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04,完成计划。 五、我校在内蒙古的体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体育类考生8人,文化课最低分306;专业成绩最低分80.85,完成计划。 六、我校在吉林省的文科美术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美术类考生59人,文化课最低分260;专业成绩最低分268;录取综合分最低分485.431,完成计划。 七、我校在吉林省的理科美术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美术类考生14人,文化课最低分232;专业成绩最低分264;录取综合分最低分465.429,完成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