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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2010年答考生问

作者: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来源:招生办 日期:2013年7月22日 人气:1510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2010年答考生问

 

1.问:你院2010年计划招生规模如何?

答:我院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2010年我院共有21个专业面向全国21个省(区、市)招生,计划招生总数为1730人,其中吉林省内830人,省外900人。招生省份包括: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山东、山西、河北、河南、江苏、浙江、湖北、湖南、四川、重庆、江西、福建、陕西、广西、甘肃、云南、海南。

2.问:你院认为应该如何填报高考志愿?

答: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是否合理,将直接决定或影响考生的录取结果。同等条件下,考生被第一志愿报考院校录取的可能性最大。我院在多数省(区、市)第一志愿录取率较高,只有在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的情况下,才能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因此,希望广大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3. 问:你院录取批次?

答:我院艺术类专业在吉林省按照吉林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本科第二批次A段录取;普通文、理专业在本科第三批次录取。其他省、市、自治区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批次录取。

4.问:你院2010年招生的师范类专业和普通类专业有哪些?

答:2010年我院共招生本科专业21个,其中师范类专业有11个,即美术学、人文教育、科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地理科学、体育教育;普通类专业有10个,即艺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日语、法语、朝鲜语、信息科学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旅游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

5.问:你院的奖学金是如何设置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吗?

答: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全面发展,学院还设立专业奖学金。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在生源所在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6.问:你院新生收费标准如何?

答:学费:按照吉林省物价局、教育厅和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并实行按年度交费的办法。学费标准为9000/学年—15000/学年。②公寓费: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独立学院收费管理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7]28号)文件精神,每年按公寓标准不同收取4001000元不等的公寓费。

7.问:本科毕业以后能否继续攻读研究生?

答:可以。我院毕业生均可自愿参加国家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可考取本专业研究生,也可以跨专业考取研究生。2009年我院共有60名同学考取研究生,占毕业生总数的5.2%2010年我院共计有149人考取研究生,占毕业生总数的10.4%

8.问:学生毕业颁发什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答: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9.你院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如何?

答:学院多年来始终坚持夯实学生学习基础,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对学生实行大学四年全程的就业教育和指导。学院积极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广泛收集毕业生的就业需求信息,现已与多家单位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并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协议,形成了较完善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服务体系,已培养的6届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在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