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在江苏省的美术(历史科目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美术类考生10人,文化课最高分424,最低分367;专业成绩最高分211,最低分179;录取综合分最高分439,最低分425,完成计划。 二、我校在江苏省编导(历史科目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编导类考生7人,文化课最高分465,最低分436;专业成绩最高分147,最低分135;录取成绩最高分465,最低分436,完成计划。 三、我校在河北省体育(物理科目组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8人,录取成绩最高分320.59,录取成绩最低分304.69,完成计划。 四、我校在河北省体育(历史科目组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2人,录取成绩最高分285.5,录取成绩最低分271.93,完成计划。 五、我校在河北省戏剧与影视学类(历史科目组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4人,文化课最高分463,最低分426;专业成绩最高分152,最低分132.5;录取成绩最高分463,最低分426,完成计划。 六、我校在河北省的美术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美术类考生13人,文化课最高分418,最低分318;专业成绩最高分237.5,最低分220.25;综合成绩最高分471.05,最低分428.3,完成计划。 七、我校在辽宁省的美术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美术类考生7人,文化课最高分408,最低分314;专业成绩最高分260.6,最低分222.4;录取综合分最高分467.2,最低分446.4,完成计划。 考生录取结果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