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在河南省的文科综合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25人,录取最低分451,完成计划。
二、我校在河南省的理科综合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38人,录取最低分422,完成计划。
三、我校在福建省(历史科目组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31人,录取最低分469,完成计划。
考生录取结果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