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在内蒙古的理工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39人,录取成绩最低分325,完成计划。 二、我校在辽宁省(历史科目组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历史类考生81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04,完成计划。 三、我校在吉林省理工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379人,录取最高分471.099,录取最低分348.057,完成计划。 四、我校在吉林省理工(编导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17...
一、我校在河南省的文科综合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25人,录取最低分451,完成计划。 二、我校在河南省的理科综合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38人,录取最低分422,完成计划。 三、我校在福建省(历史科目组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31人,录取最低分469,完成计划。 考生录取结果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一、我校在内蒙古的文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33人,录取最低分367,完成计划。 二、我校在安徽省的文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46人,录取最低分484,完成计划。 三、我校在吉林省体育(物理科目组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50人,录取成绩最高分79.02,录取成绩最低分65.11,投档成绩最高分117.5,最低分112.5。完成计划。 四、我校在吉林省体育(历史科目组合)录取工作已...
一、我校在江西省理工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10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43分,完成计划 二、我校在江西省文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10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82分,完成计划。 三、我校在重庆市(物理科目组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23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33,完成计划。 四、我校在重庆市(历史科目组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20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38,完成计划...
一、我院在河北省(物理科目组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33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46,完成计划。 二、我院在河北省(历史科目组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50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51,完成计划。 三、我院在湖南的美术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4人,文化课最低分358;专业成绩最低分239;录取综合分最低分458.8,完成计划。 考生录取结果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