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在江西省理工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10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43分,完成计划 二、我校在江西省文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10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82分,完成计划。 三、我校在重庆市(物理科目组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23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33,完成计划。 四、我校在重庆市(历史科目组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20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38,完成计划...
一、我院在河北省(物理科目组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33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46,完成计划。 二、我院在河北省(历史科目组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50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51,完成计划。 三、我院在湖南的美术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4人,文化课最低分358;专业成绩最低分239;录取综合分最低分458.8,完成计划。 考生录取结果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一、我校在河南省的编导类(文科综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10人,文化课最低分374;专业成绩最低分133;录取最低分374,完成计划。 二、我校在湖北省(历史科目组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22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50,完成计划。 三、我校在湖北省(物理科目组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18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21,完成计划。 考生录取结果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一、我校在内蒙古的体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体育类考生8人,文化课最低分275;专业成绩最低分81.36,完成计划。 二、我校在河南省的美术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12人,文化课最低分349;专业成绩最低分199;录取综合分最低分438.40,完成计划。 三、我校在河南省的编导类(理科综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5人,文化课最低分395;专业成绩最低分133;录取最低分395,完成计...
一、我校在广东省(物理科目组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9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82.065,完成计划。 二、我校在广东省(历史科目组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16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81.116,完成计划。 三、我校在湖南省的普通类(首选物理)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理工类考生6人,录取成绩最高分442,最低分438,完成计划。 四、我校在辽宁省(物理科目组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