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在安徽省的理工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29人,录取最低分426,完成计划。 二、我校在辽宁省历史组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59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04,完成计划。 三、我校在四川省理工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18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42,完成计划。 四、我校在四川省文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16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76,完成计划。 考生录取结果以...
一、我校在安徽省的文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45人,录取最低分442,完成计划。 二、我校在内蒙古的文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33人,录取最低分382,完成计划。 三、我校在内蒙古的理工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39人,录取最低分332,完成计划。 四、我校在甘肃省文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18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20,完成计划。 五、我校在甘肃省理...
一、我校在浙江省的编导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8人,文化课最低分449;专业成绩最低分61;录取最低分449,完成计划。 二、我校在贵州省文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27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77.0958,完成计划。 三、我校在海南省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50人,录取成绩最低分509.194,完成计划。 考生录取结果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一、我院在河北省(物理科目组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56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53,完成计划。 二、我院在江苏省(物理科目组合征集志愿)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52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52,完成计划。 三、我院在江苏省(历史科目组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6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74,完成计划。 四、我校在湖南的美术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4人,文化课最低分343;...
一、我校在河南省的编导类(文科综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6人,文化课最低分415;专业成绩最低分135;录取最低分415,完成计划。 二、我校在河南省的美术类(文科综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18人,文化课最低分380;专业成绩最低分202;录取最低分440.00,完成计划。 三、我校在河南省的编导类(理科综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2人,文化课最低分399;专业成绩最低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