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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21年招生录取(江西、重庆、湖北、浙江、内蒙古、安徽)工作简讯6

信息来源: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7-31

一、我院在江西省理工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12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40分,完成计划

二、我院在江西省文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8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96分,完成计划。

三、我院在重庆市(物理科目组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23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56,完成计划。

四、我院在重庆市(历史科目组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20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73,完成计划。

五、我院在湖北省(历史科目组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22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77,完成计划。

七、我院在浙江省的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最低分456,完成计划。

八、我院在内蒙古的文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34人,录取最低分390,完成计划。

九、我院在安徽省的理工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18人,录取最低分415,完成计划。 考生录取结果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