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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21年招生录取(湖南、江苏)工作简讯3

信息来源: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7-20

一、我院在湖南省的普通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理工类考生6人,录取成绩最高分475,最低分456,完成计划。

二、我院在江苏省物理科目组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理工类考生26人,录取成绩最高分440,最低分421;完成计划。

考生录取结果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