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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9年招生录取(天津)工作简讯10

信息来源: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7-24

一、我院在天津市的文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文史类考生29人,录取成绩最高分:473分,录取成绩最低分:447分,完成计划。

考生录取结果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