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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8年招生录取(江西)工作简讯16

信息来源: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8-04

一、我院在江西省的美术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美术类考生15人,综合成绩录取最高分:558.13分,最低分:483.47分,完成计划。

二、我院在广西省的编导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编导考生8人,专业成绩最高分:149.29分,最低分:146.82分,完成计划。

考生录取结果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