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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7年招生录取(云南、重庆)工作简讯16

信息来源:招生就业处 发布日期:2017-08-05

一、我院在云南省的普通理工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理科考生16人,最高分:459分,最低分:409分;完成计划。 二、我院在重庆市的普通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文科考生19人,最高分:485分,最低分458分;录取理科考生22人,最高分:470分,最低分:410分;完成计划。

考生录取结果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