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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7年招生录取(浙江)工作简讯18

信息来源:招生就业处 发布日期:2017-08-09

一、我院在浙江省的编导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10人,文化课最高分465分,最低分459分;专业课成绩最高分63,最低分50;完成计划。

二、我院在浙江省的普通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文理综合考生80人,最高分:550分,最低分:480分;完成计划。

考生录取结果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