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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6年招生录取(辽宁、河南)工作简讯4

信息来源:招生就业处 发布日期:2016-07-22

一、我院在辽宁省的体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照录取原则,录取考生4人,投档成绩最高分129.70,最低分126.00。

二、我院在辽宁省的美术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照录取原则,录取考生4人,投档成绩最高分387.42,最低分352.71。

三、我院在河南省的编导制作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照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10人,投档成绩最高分148,最低分129。

四、我院在河南省的美术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照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10人,投档成绩最高分229,最低分193。

五、已被录取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或考生所在省份招生办相关网站查询录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