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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6年招生录取(江西、青海、湖南、吉林)工作简讯11

作者:admin 来源:招生就业处 日期:2016年8月7日 人气:4132
一、我院在江西省艺术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照录取原则,录取编导类考生8人,专业课成绩最高分131,最低分120。录取美术类考生15人,专业课成绩最高分215.9,最低分190.6。
二、我院在青海省普通类录取工作已经结束,按照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10人,录取成绩最高分408,最低分401。
三、我院在湖南省普通类录取工作已经结束,按照录取原则,录取文史类考生10人,录取成绩最高分478,最低分448。录取理工类考生5人,录取成绩最高分419,最低分403。录取美术类考生5人,专业课成绩最高分232,最低分209。
四、我院在吉林省的普通类、体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照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952人。文史类文化课最高分446,最低分366;理工类文化课最高分440,最低分364;体育文专业课最高分88.85,最低分64.66;体育理专业课最高分85.79,最低分65.59
已被录取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或考生所在省份招生办相关网站查询录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