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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6年招生录取(安徽、山西)工作简讯13

作者:admin 来源:招生就业处 日期:2016年8月12日 人气:1969
一、我院在安徽省普通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照录取原则,录取文史类考生31人,录取成绩最高分469,最低分454。录取理工类考生29人,录取成绩最高分461,最低分443。
二、我院在山西省普通文史类录取工作已经结束,按照录取原则,录取考生10人,录取成绩最高分443,最低分401。
三、我院在山西省体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照录取原则,录取考生19人。专业课成绩最高分83.9,最低分65.5
四、我院在山西省艺术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照录取原则,录取美术类考生1人。专业课成绩最高分220.3,最低分220.3。录取编导类考生10人,专业课成绩最高分324.8,最低分296.2。
已被录取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或考生所在省份招生办相关网站查询录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