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在内蒙古的体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体育类考生8人,文化课最低分275;专业成绩最低分81.36,完成计划。 二、我校在河南省的美术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12人,文化课最低分349;专业成绩最低分199;录取综合分最低分438.40,完成计划。 三、我校在河南省的编导类(理科综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5人,文化课最低分395;专业成绩最低分133;录取最低分395,完成计划。 四、我校在海南省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50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96,完成计划。 考生录取结果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