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在河南省的编导类(文科综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10人,文化课最低分374;专业成绩最低分133;录取最低分374,完成计划。
二、我校在湖北省(历史科目组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22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50,完成计划。
三、我校在湖北省(物理科目组合)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18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21,完成计划。
考生录取结果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