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在浙江省的编导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8人,文化课最低分449;专业成绩最低分61;录取最低分449,完成计划。
二、我校在贵州省文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27人,录取成绩最低分477.0958,完成计划。
三、我校在海南省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50人,录取成绩最低分509.194,完成计划。
考生录取结果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