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信息来源: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8-01
一、我院在贵州省的文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29人,录取成绩最高分:513分,最低分:497分,完成计划。
二、我院在贵州省的理工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35人,录取成绩最高分:424分,最低分:381分,完成计划。
考生录取结果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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