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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7年招生录取(辽宁)工作简讯2

信息来源:招生就业处 发布日期:2017-07-13

一、我院在辽宁省的美术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7人,投档成绩最高分409.60,最低分390.00;录取成绩最高分450.60,最低分425.00;完成计划。

考生录取结果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