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我院2017年招生录取(四川)工作简讯4

信息来源:招生就业处 发布日期:2017-07-20

一、我院在四川省的艺术编导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3人,投档成绩最高分459.2分,最低分451.2分;专业成绩最低分247.5,最低分212.4;完成计划。

考生录取结果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