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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6年招生录取(陕西、云南)工作简讯10

信息来源:招生就业处 发布日期:2016-08-04

一、我院在陕西省普通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照录取原则,录取文史类考生37人,录取成绩最高分461.3,最低分438.2。录取理工类考生43人,录取成绩最高分423.2,最低分390.2。

二、我院在云南省普通类录取工作已经结束,按照录取原则,录取文史类考生22人,录取成绩最高分494.9,最低分463.7。录取理工类考生8人,录取成绩最高分422.9,最低分402.7。

已被录取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或考生所在省份招生办相关网站查询录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