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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6年招生录取(福建)工作简讯1

信息来源:招生就业处 发布日期:2016-07-12

一、我院在福建省的普通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文科考生47人,最高分:507.9分,最低分:403分。录取理科考生19人,最高分:451.9分,最低分:352分,完成计划。

二、我院在福建省的体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10人,投档成绩最高分498.8,最低分470.6,完成计划。

三、已被录取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或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