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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8(内蒙古、湖北)

信息来源:招生就业处 发布日期:2015-07-24

一、我院在湖北省的艺术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照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3人,专业成绩最高分227.3,最低分206。

二、我院在内蒙古自治区的普通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照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87人,文科最高分423,最低分387;理科最高分414,最低分336。

三、已被录取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或内蒙古自治区、湖北省省招办相关网站查询录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