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院在湖南省的普通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理工类考生6人,录取成绩最高分475,最低分456,完成计划。 二、我院在江苏省物理科目组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理工类考生26人,录取成绩最高分440,最低分421;完成计划。 考生录取结果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一、我院在辽宁省的美术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美术类考生7人,文化课最高分393,最低分353;专业成绩最高分231.8,最低分218.4;录取综合分最高分454.2,最低分443.4,完成计划。 二、我院在辽宁省编导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编导类考生7人,文化课最高分470,最低分437;专业成绩最高分216,最低分191;录取成绩最高分470,最低分437,完成计划。 三、我院在辽宁省体育(物理科目组合)录取工作...
一、我院在江苏省的美术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美术类考生10人,文化课最高分401,最低分340;专业成绩最高分216,最低分176;录取综合分最高分426,最低分403,完成计划。 二、我院在江苏省编导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编导类考生2人,文化课最高分404,最低分401;专业成绩最高分148,最低分143;录取成绩最高分404,最低分401,完成计划。 三、我院在河北省体育(物理科目组合)录取工作已结束...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在吉林省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各专业录取分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