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院在吉林省的普通类、体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照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969人。文史类文化课最高分449,最低分364;理工类文化课最高分428,最低分322;体育文专业课最高分92.38,最低分65.59;体育理专业课最高分95.1,最低分67.17。 二、我院在天津市的普通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照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50人。文史类文化课最高分469.1,最低分388;理工类文化课最高分425,最低分415.1。 三、我院在青海省的普通类录取工...
一、我院在吉林省的艺术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照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111人。 艺术文:美术类综合分最高分528,最低分446.6;编导类专业课最高分209,最低分153.17. 艺术理:美术类综合分最高分496.8,最低分380.8;编导类专业课最高分208.5,最低分166.17 二、已被录取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或考生所在省份的省招办相关网站查询录取信息。
我院2015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已经开始,相应省份、批次录取结束后,我院会及时邮寄录取通知书,届时请考生登录该网站查询录取通知书EMS邮寄单号。 查询网址: http://web.bdxy.com.cn/zsw/cx.asp 或直接点击招生网首页下方“录取通知书查询”按钮。 截止到目前,以下省(区、市)批次的考生可以查询录取通知书EMS单号: 一、艺术类 浙江 四川 江苏 河南 湖北 二、体育类 福建 黑龙江 内蒙古 三、普通文理类 福建 内蒙古
一、我院在广西省的普通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照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19人,文史类最高分455.9,最低分363.9;理工类最高分341.9,最低分318.9。 二、我院在辽宁省的艺术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照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13人,美术类专业课最高分254.8,最低分201.4;编导类专业课最高分181.8,最低分162.5。 三、我院在黑龙江省的艺术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照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6人,美术类专业课最高分199,最低分187;编导类...
一、我院在福建省的艺术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照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9人,专业课最高分225,最低分207。 二、我院在四川省的普通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照录取原则,文史类共录取考生18人,最高分498.1,最低分487.1;理工类共录取考生12人,最高分490.1,最低分456.1。 三、我院在辽宁省的体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照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4人,综合分最高分120.7,最低分117.4。 四、已被录取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或考生...